小時候, 貓以為入鄉隨俗的意思是尊重不同的人的生活文化, 並相互交流.
長大後才了解入鄉隨俗的真正意思是:"放棄自我, 不然不和你交流."
父母, 老師, 長輩, 朋友, 同學... 都在問我們: " 你想成為甚麼人? "
天真的小孩就開始相信: 問你的人就是支持你的人.
長大後才明白, 提問的目的是:
一樣的人, 是同伴, 不一樣的人, 是敵人.
跟我一樣, 做我的跟班, 跟我不一樣, 改! 不改, 殺!
是慾望嗎? 是名利嗎? 是社會嗎? 是恐懼嗎? 是妒嫉嗎?
每個生命的出生都如此獨特, 如此美麗. 和平共存不就都好了嗎?
怎麼就有如此多的人, 放棄自我?
怎麼又有更多的人, 強制他人放棄他們的自我? 別人的人生, 與你何干?
不論甚麼人, 甚麼年齡, 甚麼身份...
都總會出現"渴望某人過得比自己可憐" 的人.
渴望那人如自己想像那樣悲慘, 那樣犯錯, 那樣愚蠢...
最好是希望他笑時笑, 希望他哭時哭. 一生都是被玩弄恥笑的可憐虫.
可笑愚昧的妄想家呀!
究竟是那一點, 那一面, 那一天, 會讓你萌生"自己是神! 不是人."的想法呢?
你是有甚麼大能, 異能, 還是你是全能, 讓你認為你可呼他人生命, 喚他人理想呢?
你是會飛, 會發光, 還是會多創造一個銀河系?
哦!
是因為你的戶口比別人多一些每年每月銀行都印刷出版的紙, 所以你也可每年月都在他人的額上印上標籤嗎?
還是因為某一建築物是由你命名的, 所以他人的人生也該由你命定呢?
理清點, 人層次可做的事, 和神層次可做的事, 是不同的.
有成就, 的確了不起.
有名利, 必有尊敬的道理.
有才華, 是應該賞識的.
有智慧, 理當謙卑學習.
可是這些外在的條件, 都不足以構成可以左右他人生命的權利.
是社會生病了, 是世界有難了, 都不會有誰可以光明正大的傷害別人的心.
無知的人呀! 醒醒吧!
不管你是多無助, 多寂寞, 多害怕, 多傷心...
痛斥, 排除, 傷害, 阻礙, 歧視... 任何跟自己生活方式不相同的人, 都是不對的.
世間不和平, 不是因為大多人不一樣.
是因為太多人接受不了別人和自己不一樣.
如此無形的輪迴傷害, 不論是傷害者, 還是被害者, 都應該不要再出現.
自以為了不起, 可以改變他人命運的使者們呀!
讓他人自由, 也讓自己自由吧!
你的命, 和他人的命, 是永遠也合不起來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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