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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的第一秒, 我們都被迫要哭.

不哭會被打.

可能因這樣, 每個人都愛上快樂.

得不到的, 總是美好的.

慢慢, 時間越久, 就越是討厭令自己痛苦事.

討厭辛勞, 討厭汗水, 討厭壓力, 討厭競爭...

然後深深愛上可以取悅自己的事.

然而我們把這種行為稱作"娛樂".

 

娛樂使人歡愉, 使人忘憂, 還可以抒發對凡塵的種種不滿.

她像是有期限的翅膀, 令人疼惜又得竉.

與她相處輕鬆又自由.

共渡的每一秒, 有如金沙流逝, 寶貴, 卻永不停留.

 

我們是娛樂的追求者, 渴求她多留一秒, 希望她多笑一個.

沒有人會吝嗇對她的好, 也不會認為代價太高而棄之不顧.

我們不能拒絕, 也沒法拒絕. 

為了快樂甚麼都值!

 

可是當一種性質的事情成為了主人, 變成寵物的主人公還會快樂嗎 ?

在追求, 追求, 再追求; 不滿, 不滿, 又不滿的心態下還有能相信的事情嗎 ?

萬物之靈, 世界的管理人, 被自身的恐嚇所管理, 確定是聰明的作法嗎 ?

為這"現代的生存之道", 活在不安的安逸中. 值得? 不值得 ?  

 

可能不知何時, 我們誤會了一些事情, 錯怪了一些感覺. 

其實痛苦可能是美好的考驗, 哭泣是為自己出氣的好方法, 成長才是美麗根源...

雖然適當的娛樂是美好的, 就像恰到好處的調味, 有如畫龍點睛, 錦上添花, 令人難以忘懷.

不過不要依戀, 也不用可惜. 因為她的美麗就正在於她的生動, 她的活潑, 如果愛她就讓她好好的走吧! 

不要傻傻的降格為寵物, 也不需要利用娛樂來逃避任何的事情.

沒有用, 也沒有必要.

為甚麼 ?

很簡單.

 

我們要的是"娛樂" , 不是"餘樂 "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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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catl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